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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春禁期间禁止捕捞作业的通告

发布日期:2010-03-10访问次数: 字号:[ ]


  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和湖南省畜牧水产局《关于切实加强2010年洞庭湖和长江湖南段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有效保护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,促进我市2010年春禁工作的顺利进行,根据市春禁指挥部《关于切实抓好常德市2010年春禁工作》的文件精神,现通告如下:

  一、禁渔时间

  2010年3月10日12时至2010年6月30日12时

  二、禁渔范围

  沅水流域:桃源县桃花源至汉寿县目平湖;

  澧水流域:澧县张公庙至汉寿县目平湖。

  三、禁渔内容及要求

  在规定时间和范围内,禁止所有捕捞作业。做到“船进港、网入库、人上岸、证集中”,“湖(江)中没有渔船,水中没有渔具,市场没有湖(江)鱼”。

  四、加大打击力度,严打电、毒、炸等非法捕捞作业行为

  在市春禁指挥部和市整治非法捕捞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下,由市渔政主管部门牵头,市公安、工商、财政、民政等相关部门配合,开展联合打非专项整治行动。在全市天然水域,特别是沅水常德市城区河段,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电鱼、毒鱼和炸鱼行为。对违法作业者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、《湖南省渔业条件》及《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标准》等法律、法规,处以3000元-5000元罚款,没收违法作业工具及非法所得,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量刑定罪。

  春季禁渔工作的开展能有效的增殖和保护我市渔业资源,功在当代,利在千秋。为了将2010年我市春禁工作扎实有效落实到位,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和监督,市渔政站举报电话:7268119。

 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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