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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

发布日期:2009-09-27访问次数: 字号:[ ]


办事项目名称 兽药经营许可证核发
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
项目设立依据 《兽药管理条例》国务院令第404
办事对象  拟从事兽药经营的单位或个人
受理部门 常德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兽药管理站
联系电话  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:30-11:30 下午14:00-17:30
办理地址 常德市朗州南路394号
办理条件
及相关材料
对象条件

 1、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;

2、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、设备、仓库设施;

3、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;

4、有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相关材料

1、《兽药经营认可证》申请表; 

2、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兽药技术人员证明材料; 

3、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营业场所、设备、仓库设施证明材料; 

4、有与所经营的兽药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证明材料; 

5、有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。

办理流程 受理----审核----送达
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
及收费依据
《兽药经营许可证》每证收费50元依据国家物价局、财政部(1992)价费字第452号)文件规定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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